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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
按市场经济规律办事,是企业兴旺和实行两个转变的根本。
改革开放,从计划经济走向市场经济,我们已经过了 19 年,是历史的一瞬间。但在 960 万平方公里的华夏大地上,却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,亿万人民的生产热情火山般地迸发出来。市场物质丰富,人民生活提高,社会政治稳定,举世公认,有目共睹。
但是,应当看到我们走过的道路是不平坦的,可以说,至今还在摸索,还在碰撞。为了实现这个转变,国家对国有企业实行了利改税、拨改贷、租赁承包等一系列措施。最后,把难点落在“所有制”上,并从国有产权的“禁区”切开,进行拍卖、改制、改造,以为这样,就可以解决问题,一改就灵,能治百病,这是不现实的。明晰产权,应该大胆去做,以实现责、权、利的结合,但这仅仅是一部份,而且只是一种运作机制,更重要的是运用这一机制适应市场。适者生存么 !
否则,一些改了制的企业为什么还积重难返 ? 就因为“穿新鞋走老路”。原因是作为资产所有者,企业经营者对市场并没有深刻的认识,市场概念不清,市场性质不明,没有把握住市场规律,按市场规律办事,缺乏市场战略的研究。
市场经济,市场经济,没有市场,就没有经济;不懂得市场,也就无法搞好经济。市场是个大海洋,企业犹如大大小小的船只,能否驶向彼岸,胜利到达目的地,就在于是否习水性,善驾驭。
我赞成发展个体私营和个体合作经济。因为它不要国家花一分钱,盈了国家收税,亏了国家不负,承赚不承亏,无本万利,而且能安排社会就业,增加社会财富,何乐而不为 ! 但这并不等于说,只要是个体私有企业,就一定能搞好,一定能挣钱。赚钱与私有制也不是等式,否则,个体私营企业,今天开张,明天关门;西方有的大资本、大财团倒闭,又作何解释 ?
破产、拍卖,我也赞成。不过,我以为,如果不去运用这些回收资金投向新产业和名优产品,或虽已投向新产业和名优产品,而不去研究解决好市场理论与运作问题,把握市场规律,这个企业,到头来又会大亏损,只不过这有一个新的隐形期,要到时候才能暴露罢了。因此,光在改制上做文章,而不同时去花大力气,下死决心,去提高经营者的素质,研究把握市场规律,按市场经济规律办事,这样,企业“改”得再彻底,政企“离”得再彻底,都无济于事。这方面我是有亲身体会的。我们纳爱斯公司,前身是百号人的小小“地方国营丽水‘五·七'化工厂”。十年办厂,十年亏损,要说关停并转,破产拍卖,样样够格。可我们为什么没有倒下去,反而一年年兴旺起来 ?1993 年改成股份有限公司,企业有了自主权,这是一个因素。但为什么有的股份制企业上不去,甚至继续滑坡 ? 我的体会是两条:一是企业班子团结,在困难中与职工同心同德、“风雨同舟”、“生死与共”,否则,当厂长的“自留后路”,套上“救生圈”,弃“船”而逃,我们这个化工厂早就死定了。二是搞清市场概念,明确市场性质,把握市场规律,一切按市场规律办事。
二
按市场经济规律办事,先要弄清市场概念。
什么是市场 ? 词典里说:“市场是商品交易的场所”,“市场是商品行销的区域”。这当然是正确的、权威的。但我认为,作为企业,仅仅这样去认识、理解是不够的,甚至是有害的。
市场经济,先要有市场,才会有经济;没有市场,就没有经济。在市场经济条件下,市场是企业的土壤,是企业的“寄生体”,没有市场,便没有企业,你的市场越大,你的企业发展就越快。所以,作为企业,特别是生产企业,绝不要把市场简单地当成买卖场所去认识和对待,而应把它提高到与企业生死攸关的高度来认识。同时,要认识市场又是企业实行两个转变的结合点。因为,只有抓住市场,建立起企业自身的市场,才能真正实行计划经济到市场经济的转变,也才能促进企业内部机制的转换,实现粗放型到集约型的转变,达到提高企业经济效益的目的。我们纳爱斯公司“八五”期间销售收入、税利持续四年翻番, 1995 年分别突破 5 亿元与 5000 万元大关,“九五”又开好了头,' 96 年实现销售收入 6.36 亿元,利税 8347.8 万元,分别比' 95 年增长 25.06% 与 66.87% 。,' 97 计划销售收入 10 亿元,利税 1 亿元,我们又是信心十足的。其原因就因为把我们掌握了市场规律,并已建立了“自己的市场”(就是说有多少货进入市场,就有把握销售掉),取得市场主动权。
三
明确市场概念,还需搞清市场性质。
关于市场性质,我找过一些书籍,均无这方面的论述与定义。但这个问题又至关重要,如水,加热可变气,遇冷结成冰,从高流到低,便会形成冲击力。人们认识了水的这些理、化性质,便可以用水制冰、发明蒸汽机和用于发电,造福人类。所以,搞市场经济,必须研究市场性质。
市场有何性质 ? 市场是企业家与经营者的土地,只要经营得法,就可种瓜得瓜,种豆得豆。谁要把企业搞上去,从中得益,谁就得全力投入,精心耕耘,一分丰收,十分艰辛。具体说,市场具有社会性、客观性和可塑性。
社会性。一是它的广泛性。商品不分大小,人员不分肤色、国籍,企业不分权属,都可以进入市场,进行商品交换。二是它的经济性。市场是社会生产力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,又反过来为生产力服务。是资产重组、合理配置资源、优化劳动的“调节器”。三是它的政治性。经济是基础,政治是上层建筑。由于市场的经济性,与人民生活戚戚相关,对国家、对民族、对社会政治集团利益的牵动,自然成为重要的政治手段。
客观性。它不同所有权关系,也不胁从于任何权势;它能最公正地对各种商品质量、品牌、价格、服务和企业,作出裁判;它扶善惩恶,赏罚分明,谁心中有“上帝”,它就让你“得道多助”,发财致富,甚至让整个社会财富向你流动;谁要欺侮与坑害“上帝”,它就让你“失道寡助”,对你作出无情的惩罚,要你倒闭破产,甚至跳楼身亡。
可塑性。只要企业经营者悉心研究和顺从市场“意志”,并善于发现它的潜在趋势,精心运作,你就能在共同的市场中,塑造和开辟建立起具有企业自身特点的市场与领地,不断扩大份额,甚至形成垄断局面。所以,市场可塑不可违,可亲不可欺。
以上就是我认定的市场性质。
四
在对市场概念、市场性质,有了认识了解之后,只要联系当前经济工作与企业营运实际,我们就不难发现,一些企业之所以搞不上去,有的甚至跌落沉没,主要原因是思想上还未与计划经济脱离,营运上采取了非市场的和违反市场经济规律的手段。归纳起来有三:
1 、“权力”经营。官商运作,权力翻版,今天是机关,明日成公司,倒来倒去,换汤不换药。再如,《苍天在上》小说与电视剧中,田副省长以权势推销劣质汽车刹车管,酿成梨树沟小学二、三十名学生翻车身亡,逼使葛会元咎罪身死,更是一个权力经营后果的社会写照。
2 、“回扣”经营。办厂经商,不是货比三家,而是“回扣”是问。“回扣”成了经济运行中的“润滑剂”,“有钱能使鬼推磨”,成了现今企业的经营哲学,几乎渗透到社会的每个角落。于是,名牌斗不过伪劣,正宗敌不过假冒。假烟、假酒、假七假八,甚至假药,到处可见,无处不有。中国市场畸形变态,社会经济怎不受罚。
3 、“关系”经营。只要是老上级、老部下、老朋友、老同事,老熟人,甚至是朋友的朋友,亲戚的亲戚,熟人的熟人,同学的同学,劣质产品可以变成优质产品;价低产品可以变成价高产品;假冒产品可以变成名牌产品;不需要的东西可以变成需要的东西,坑害消费者、坑害社会、坑害国家。
由此,当然引发了市场的不正当竞争,扰乱了经济秩序,道德败坏,腐败滋生,少数人暴发,企业成了“替罪羊”,关门、倒闭、工人失业,给社会造成了不稳定的因素,这就是违反了市场规律的必然结果。所以,市场经济与腐败没有必然的联系,相反,腐败会受到市场经济的惩罚,腐败是人的自私与惰落。要不,西方为什么能利用市场经济发展到今天 ?
那么,怎样才算按市场规律办事 ?
一抓质量,二创品牌,三建市场,四抓管理,五优服务,其中值得特别提醒的是市场。这是企业一切工作的“龙头”,千万要好好对待。你若欺侮它,你就会有灭项之灾。
五
最后,谈谈改制与市场的关系。
市场不管企业资产归属关系,不讲企业大小,只认产品品牌(当然不是假冒伪劣)。因此,从这一意义上讲,企业改制是一种机制追求与适应市场规律的需要。在这一问题上,我觉得一段时间以来,存在着一个思想认识上的误区。即认为企业要上去,要经营得法,要赚钱,这个企业产权就该归经营者所有,以为只有这样的利益“结合”,才能办好企业。这恐怕是“一大二公”、国有化后,从计划经济转向市场经济的特定条件下出现又一思想极端。纵观当今世界经济,特别是国外大公司、大集团,大多数经理并不都是企业所有者,而是受命于财团老板的雇佣经营者。
这就发生了一个很值得研究的问题——为什么西方社会厂长(经理)经营者能为资本家卖力赚钱 ? 而为什么作为社会主义中国企业的厂长(经理)不去一心一意为国有企业赚钱 ? 我看原因和解决办法有两条:一是经营者本身素质所致,即人生观、世界观问题。办法是从速将厂长(经理)培训摆到重要的议事日程上来,要下苦功夫,加强企业家队伍的建设,提高他们品德与业务能力。二是,干部任免,缺乏监督,也是一大原因。西方受聘的企业经营者,如果经营无方,企业倒闭,他(她)就会无地自容。而我们这里,有的厂长(经理)简直就是一个“太阳”,今天“下山”,明天“上山”,有的犹如旭日东升,步步登高。解决这一问题的办法:一是加大政治体制改革力度,改革厂长(经理)任免制,实行职工选举,这样,就有利于民主管理,实行民主监督,加强监督机制。就我而言,头脑里就时时刻刻绷着“一根弦”,总想到要对全体股东、全体员工负责,事事处处谨慎行事。人代会、党代表、党的总书记、国家主席都可以实行选举,厂长(经理)为什么不可让职工选举呢 ? 二是加大人事部门的责任。例如,在十个企业中有四个属经营性亏损,它的上级人事部门,就该追究其下级人事部门的责任。因为你为什么不好好考核,让不称职的人去当厂长(经理) ? 要撤这些企业厂长(经理)的职,这个主管人事部门的领导也该负连带责任。
鉴于以上考虑,我认为在贯彻“产权清晰,权责明确,政企分开,管理科学”的方针,对企业实行改制中,应紧紧贴住市场,在“权责明确”中,具体规定出人事任免机关与被任命者的责任。要不然,只在改制上做文章,而不加强任免权力机关和经营者的责任,是难以见效的。
本文原为在浙江省企业开拓市场研讨会上的发言, 1997 年 2 月 24 日 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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